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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6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   长沙市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高等职业学院       

院校标识码: 4143013938    

办学类型:   公办高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院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院简介: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的电力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隶属于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学院坚持“立足电网、服务公司、奉献社会”的办学定位,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借助企业办学优势,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以来,共为电力行业及社会输送了大批管理、技术技能人才,广受社会赞誉

第六条  学院招生类别: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类考生(本省另含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学院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  招生录取期间,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院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学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26年面向湖南、山西、内蒙古、江西、湖北、广东、贵州、陕西、天津、浙江、山东、海南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计划及有关招生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印的2026年招生计划手册。

供电服务职工定向培养招生以省教育厅批复同意的《2026年供电服务职工定向培养工作方案》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院2026年开设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新型电力系统方向)、输配电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供用电技术(供电服务方向)、输配电工程技术(供电服务方向)等10个专业。其中:供用电技术(供电服务方向)、输配电工程技术(供电服务方向)只面向湖南省考生,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定向培养供电服务职工,列入湖南省高考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应用人单位要求,为顺利就业,输配电工程技术专业和输配电工程技术(供电服务方向)专业一般只招男生,女生慎重报考。其余专业男女不限。上述所有专业没有选科要求。

 

2026年招生专业及要求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选科要求

文理科要求

备注

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3


2

输配电工程技术

3

应用人单位要求,为顺利就业,本专业一般只招男生,女生慎重报考

3

供用电技术

3


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


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新型电力系统方向)

3


6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3


7

发电运行技术

3


8

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

3


9

输配电工程技术
(供电服务方向)

3

应用人单位要求,为顺利就业,本专业一般只招男生,女生慎重报考

10

供用电技术
(供电服务方向)

3


各专业学费标准以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十三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除患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生活不能自理的考生外,其他不影响专业学习、生活和其他学生的情况,录取时不受限制。录取定向培养考生的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十四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均按照1:1的比例进行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进档及专业安排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以及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十六条  学生可根据学院转专业具体办法申请转专业。

十七条  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

十八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九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二十  章程适用于学院2026普通高校招生解释权属于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二十一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泉塘

邮政编码410131                          

招生咨询电话: 0731-84074167

招生咨询邮箱: csdyzs@cseptc.net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cseptc.net/

监督投诉电话: 0731-84074218